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3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夯实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推动创新创业教学与实践教学深度互融,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训练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选题
立项申报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以学生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内研究内容为主体,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具有创新性或明显创业教育效果;选题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难度适中,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继续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项目指南见附件3。
其他项目: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重点支持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行业领域、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相关领域及具有技术化、商业化和产业化前景的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立项级别
大创训练项目立项级别分为国家级项目、省级一般项目和省级指导项目。
三、立项类型
申报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A类):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互联网+”的痛点思维、趋势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整合思维,结合专业所学将奇思妙想应用到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领域之中,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项目训练。
2.创业训练项目(B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基于发现的经济社会痛点问题、形成的新技术产品、改进的商业模式,通过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训练形式,让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而开展的项目训练。
3.创业实践项目(C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结合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品牌赛事活动的验证与打磨,以最终形成创新型企业与应用到经济社会为目标而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四、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额度。省级重点项目创新训练(A类)、创业训练(B类)项目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C类)5万元/项,省级一般项目创新训练(A类)、创业训练(B类)项目0.5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C类)2.5万元/项;针对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匹配支持资金为同类型项目的2倍。
五、立项要求
1.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竞赛实践,推荐为省级以上的项目团队必须申报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其中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立项项目的省赛成绩作为结题的必要条件。
2.大创训练项目优先考虑推荐师生共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院组件团队,允许在校留学生参与项目实践。项目中至少要包括两个年级以上的学生,毕业生不得参与申报。
3.创新训练项目(A类)须以学生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内研究内容为主体,项目所属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12个“学科门类”进行填写。创业实践项目(C类)项目完成期为两年,两年内毕业的学生不得主持申报此项目。
4.所有申报项目须登录“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进行在线填报。
5.参与往年大创训练项目仍未结题的学生和指导教师此次不能申报项目,项目主持人负责审核本项目组其它成员是否有未结题项目。与往年申报过的项目内容重复的不能申报,对弄虚作假、突击立项、学术不端、未结题再次申报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师生申报资格,请指导教师严格审查。
六、申报及评审流程
1. 6月17日17:00前请项目主持人扫描扫描二维码加入“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群”填写项目申报统计表,同时扫描二维码加入“2023年大创项目负责人群”,在线填报及评审答辩等相关要求会在负责人微信群中发布。
2023年大创项目申报群 2023年大创项目负责人群
2.答辩提纲为:课题的目的意义、研究内容、特色及创新点、预期研究成果等。由主持人进行答辩,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委问辩3分钟。
3.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所有学生,按照时间要求认真组织,要求到位。
联系人:周 围 刘 瑞
联系电话:0454-8618318
附件1:《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2:《佳木斯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
附件3:《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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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佳木斯大学第九届科技创新大赛暨2024年创新创业竞赛“菁英库”遴选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佳木斯赛区暨佳木斯市第六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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